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大学的委托,对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入围项目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HZB2022-061
2.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入围项目
3.项目说明:
1.本项目共分9个标段
标段 |
内容 |
预算 |
第一标段 |
面粉 |
约230万元/年 |
第二标段 |
大米 |
约330万元/年 |
第三标段 |
非转基因大豆油 |
约310万元/年 |
第四标段 |
猪产品 |
约240万元/年 |
第五标段 |
鸡产品 |
约610万元/年 |
第六标段 |
鸡蛋 |
约310万元/年 |
第七标段 |
蔬菜 |
约830万元/年 |
第八标段 |
豆制品 |
约70万元/年 |
第九标段 |
鸭产品 |
约260万元/年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包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在近三年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投标人应是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4.7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销售本标段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销售本标段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7.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第一标段(面粉)、第二标段(大米)、第三标段(非转基因大豆油 )的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第四标段(猪产品)、第五标段(鸡产品)、第六标段(鸡蛋)、第九标段(鸭产品)的投标人须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具有上述产品都近期检测报告。
4.7.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须满足4.7.1的要求。
4.7.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4.7.4第四标段(猪产品)投标人须具有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代理商须持有代理品牌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
4.7.5疫情期间拒绝进口的冷链食品参与投标。
4.7.6供应商所用运输工具必须满足本标段产品的运输需求
4.7.7第七标段(蔬菜)的投标人必须为青岛市菜篮子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并提供近期批次产品农残检验合格证明。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大学及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时间期限: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每天0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8.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
8.3方式: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发送邮件。邮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 shzbqdb@vip.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标段)-报名-“报名单位名称”。(提交标书费须从报名公司对公账户转出,备注标明“标书费+项目编号后3位”)。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22130100100053768
8.4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8.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0.1时间:2022年8月22日08时00分起至09时00分止
10.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3房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时间:2022年8月22日09时00分
11.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3房间;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岛大学
地 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532-85950922
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
电子信箱:shzbqdb@vip.163.com
联 系 人:侯美玲、苗增文、沈慧博
电 话:0532-6675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