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会务服务(线上)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SDSHZB2023-617
2.项目名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会务服务(线上)项目
3.项目内容: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会务服务(线上)
4.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4.5万元。
5.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时间期限:自2023年09月01日起至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或者邮件报名;
3、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1)现场报名: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现金,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磋商文件。2)邮件报名: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shzbqd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会务服务(线上)项目报名-“供应商名称”。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开户名: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22130100100053768,提交标书费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电汇时须注明2023-617、资金用途注明标书费。未按规定报名的供应商其报名无效。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1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24楼23A07房间。
10.1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30分。
10.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24楼23A07房间。
11.1采 购 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32-83099639
11.2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
电子信箱:shzbqdb@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联 系 人:孙萌、肖颖梦
电 话:0532-6773797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22130100100053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