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31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HZB2013-069

2、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3、项目内容: 青岛市市级机关(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

4、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1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在青岛地区具有经营车辆相关保险业务的资格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市级财产保险公司(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4.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且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九十个工作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4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4.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361日起至20136 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的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7、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6 14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36210830分起至09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一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E-mail: ∕

电 话: 0532-85913307

传 真: ∕

联 系 人:冯振高

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临淄路36号2号楼603室

E-mail: cnshzb@163.com

邮政编码: ∕

电 话: (0532)68865275

传 真: (0532)83833155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 3710 1983 7100 5101 9733

联 系 人: 侯美玲 张迎金

20 13年 5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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