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DSHZB2016-275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预算为195万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公告函;
四、购买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起至时间: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7日16:00前,工作时间0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标书费: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39000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6:00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帐为准)提交。
开户名: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803022119200280021
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不按规定提交投标金保证后果自负。
六、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8月5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八、报价时间:2016年8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项目负责人:张正凯
联系电话:0532-67737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