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青岛大学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房间
联系方式:侯美玲 0532-66753999
三、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四、项目编号:SHZB2015-019
五、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本项目为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
1.本项目为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
第一标段:面粉
第二标段:大米
第三标段:大豆色拉油
第四标段:猪产品
第五标段:鸡产品
第六标段:鸡蛋
第七标段:蔬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包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投标单位应为青岛市菜篮子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面粉、大豆色拉油、猪产品、鸡产品类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蔬菜、大米、鸡蛋类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投标单位应为青岛市菜篮子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面粉、大豆色拉油、猪产品、鸡产品类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蔬菜、大米、鸡蛋类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
2、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生产商投标人除须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面粉、大豆色拉油、大米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猪产品、鸡产品、鸡蛋生产商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述产品都须有近期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生产商须具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3)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猪产品、鸡产品和鸡蛋类投标人参加投标除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须持有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或动物防疫合格证;供货时(含蔬菜)须提供同批次产品检疫检验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购买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五、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起至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 23 日16:00前,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包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每包5000元。2015年1月23日下午16:00之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帐为准)。
开户名: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803022119200280021
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不按规定提交投标金保证后果自负。
六、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
七、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月 29 日 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八、报价时间:2015年1月29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九、联系方式: 侯美玲 贺鹏琦
联系电话: 0532-66753999 0532-67737997
传真: 0532-66701999 邮箱: cnshzb@163.com